“国内团购网站一直在追求价格诱惑,借此来推广网络团购这种新型营销模式。”一位业内人士告诉记者,许多参与团购的商家都需要以“低价”吸引眼球,借此聚拢人气、打开市场,在这样的环境下,商家自然会尽可能地减少支出、拒开发票。如今没有一家团购网站在盈利,如果还要承担发票的话,也无异于引火烧身。这样,在面对谁给团购消费者开发票的问题上,自然会出现商家和团购网站互踢皮球、互相推脱的情况。
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今年出台的《关于加强网络团购经营活动管理的意见》明确从市场准入、行政指导、监管力度三个部分对团购网站的管理提出监管要求,重点规范团购网站经营者维护网络交易秩序、对商家及团购商品(服务)进行审查监督、完善售后服务、发生纠纷时要“协助”消费者维权等义务和责任。
亟待多方发力治理痼疾
从网购平台诞生“职业差评师”、“职业发票员”等一系列“新职业”,无不折射出网购市场的沉疴痼疾。
中国电子商务协会政策法律委员会副主任刘春泉称,“职业发票员”在线下传统渠道早已屡见不鲜,如今蔓延到网购平台,说明这里有滋养其生长的“土壤”。
彻底剜掉团购逃票的沉疴痼疾,需要政府相关部门和消费者共同合作、多方“发力”。省地税局一工作人员表示,消费者购买商家推出的团购产品,有权索要足额正式发票,利润低并不能作为商户拒绝开具用餐发票的理由。“不论餐饮商家打了多少折扣,利润降低多少,只要消费者消费了,都有权利索要发票,商家以任何理由拒绝开具发票都是违规行为。”该工作人员还提醒消费者,一定要树立索要发票的意识,如果在团购等消费过程中遭遇商家拒开发票,可拨打12366纳税服务热线,或到税务部门进行举报。
另一方面,团购的组织者、团购网站与商家也应提升诚信意识,遵守相关法律规定,明确自身义务,依法为团购消费者出具发票,缴纳税款。团购网站在寻找合作商家时,如果有必要,可以针对消费者无法向商家索取发票的难题,在合约中进行明确规定,自觉承担起维护消费者利益的职责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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